您可通過“浙里辦”APP、浙江政務服務網、支付寶“浙里辦”小程序搜索“延期換領機動車駕駛證”,進入辦理。
進入界面后,根據提示填寫相關信息,并進行信息確認后,提交即可。
提交成功后,等待車管所審核。您可在“我的辦事”中查詢辦事進度。
溫馨提示:
若審核通過,將會收到短信通知。
1.延期期限自駕駛證有效期截止日期開始計算,最長不超過三年。
2.延期期間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駕駛機動車。
根據《關于修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決定》(公安部令第172號)第七十五條 機動車駕駛人因服兵役、出國(境)等原因,無法在規定時間內辦理駕駛證期滿換證、審驗、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可以在駕駛證有效期內或者有效期屆滿一年內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申請延期辦理。申請時應當確認申請信息,并提交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